成果名称: 广东实施财政补助激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政策绩效评价研究
完成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
主要人员: 牟小容,李晓明,周小春,李宗璋,朱静玉,刘小琥,何凯臻,梁晓怡,刘嘉丽,尹兴安,龚雪晴
介绍:

    本成果来源于2016年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研发准备金制度对企业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杠杆作用。我国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政策始于2005年末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发[2005]44号),它提出要“结合企业所得税和企业财务制度改革,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专项资金制度”。但时至今日,其只体现于企业财务制度政策中,与之相关的企业所得税法及会计准则却未能及时配套,同时各省市也没有具体的引导激励政策,以致于我国多数企业都没能真正建立起研发准备金制度,未能充分发挥该政策对研发创新的激励引导作用。为此,粤府[2015]1号文在全国率先提出运用财政补助机制引导激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那么,广东这一引导激励政策的实施绩效究竟会如何,有待后续的跟踪分析和研究;另一方面,纵观相关技术创新政策绩效评价的文献资料,也未有此方面的系统研究。为此,随着该政策2015-2017三年的试行实施,及时开展该政策绩效评价就显得非常必要且意义重大。

    首先,从国家层面研发准备金制度缺乏财税刺激和会计核算指引的政策设计缺陷以及韩国税收激励技术开发准备金制度的经验借鉴两个方面,在理论分析和文献综述基础上,全面梳理了广东省全国首创的省级财政补助激励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的政策背景、政策目标、政策内容及政策特点,并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参考框架。

    其次,以广东企业为研究对象,利用2015-2017三年政策试行期受惠企业的相关数据,依目标达成模式政策评价方法,对照是否具有普惠性、是否促进企业持续增加研发投入两大主要预期政策目标,深入分析了受惠企业的总体情况,以及分行业、分地区、分类别的补助资金差异性分布特征,探析了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连续三年获补上市公司研发创新效应进行了实证检验。

     最后,从政策设计与实施两方面提出了以下优化建议:1) 设计差异化的研发补助标准,进一步扩大普惠面;2) 补助对象向高科技高成长性中小微企业倾斜,激励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长远性;3) 加大政策普惠性的宣传力度,提升企业申报的积极性;4) 对上市公司实施差异化的研发补助方案。

批准登记号:
登记日期: 2024-07-11
研究起止时间: 2016-04-01至2018-03-31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所属高新技术类别:
评价单位名称: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评价日期: 2019-09-18